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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比较岂能以偏概全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5日 浏览次数: 字体:A+ A-

“高考”比较岂能以偏概全

——从哈佛拒收SAT“状元”谈起

张亚群

  摘 要:本文以哈佛拒收SAT“状元”为例,辨析中美“高考”制度的差异及其适应性。认为,比较中美“高考”制度的得失,必须顾及二者赖以产生的社会土壤,否则,很容易以偏概全。我国高考改革不可能照搬美国的招考模式。

  关键词:高考 SAT ACT 比较 以偏概全

  曾几何时,哈佛大学拒收“高考状元”,在中国传为佳话。有的媒体说,看看《“高考”在美国》吧!会让你有种全新感悟;有的则以《近看美国高考》为题,摘编转载该书部分章节内容。作者黄全愈教授说:“哈佛每年都拒收不少‘高考状元’,如1996年把165个SAT满分的‘状元’拒之门外,理由是什么,就是对这个隐藏在分数后面的‘综合素质’不满意。”[1]相比之下,中国高校招生对高考成绩极为重视,国内名牌大学每年竞相招揽高考“状元”。对此黄教授颇有微词,并提出,“为什么美国的高考没有导致应试教育,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2] 美国的“高考”有没有导致应试教育,值得讨论;但中国的高校,尤其是北大、清华这类国内一流大学,是否也要像哈佛大学那样,对“高考状元”说“不”,才不会导致“应试教育”呢?这确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就中美高校招生考试比较而言,美国确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例如,在大学招生评价体系中,不以入学考试的考分作为录取与否的惟一标准。各高校特别是名牌大学,除了要求全美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外,还注重考察考生高中阶段的平时学习成绩、个人特长及社会服务表现等综合素质,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这是美国“高考”的特点和优点,也是哈佛拒收SAT“状元”所留下的一种有益启示。但是,中国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是否就一无是处?移植美国的“高考”制度是否就能解决中国的“应试教育”?要回答这类问题,我们需要对中美“高考”制度的差异性作一番辨析,进而认识哈佛拒收SAT“状元”留给我们的另一种启示。

  首先,让我们来考察美国“高考”的特点及其所存在的一些局限性。在美国,由于各州教育制度不统一,评分标准宽严也不一,仅凭中学成绩单并不能判断出一个学生的真实水平,因此才产生了全美大学入学统一考试。这类统一考试主要有两种,即SAT(“学术评价测验”)和ACT(“美国大学测验”)考试,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招生理念。前者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该测验创始者的本意是测量学生的一般学术能力,并不强调对具体学科掌握的考察,基本上SAT是挑有能力的‘聪明’学生上大学”;后者产生于1959年,它“强调学生对中学课程的掌握,因此ACT是选过去几年中‘有成就’的学生升大学。”[3]

  具体来说,SAT分为SAT1综合测验和SAT2科目测验,通常所说的SAT测试指的是SAT1。SAT1测验包括英文与数学两大块,共有6种文体形式,即句子补全、逻辑推理、阅读分析(英文)与选择题、比较大小、填充题(数学)。“SAT的英文很难,好比拿我们高考语文卷中的阅读分析与古文鉴赏,让美国高中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ACT分为阅读、数学、科学逻辑及英语语法,它的数学部分比SAT简单,而科学逻辑在形式上则类似中国高考中的X综合考试,难度大。[4]

  由于美国的SAT1考试侧重于智力测验,而与中学课程学术内容脱节,因此不能全面反映考生的学科文化素质。为了弥补这一缺限,美国高校招生一般需参考学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习成绩的年级排名,其一流大学还要求学生参加至少3门SAT2科目测验以及学校举行的其他测试。中美两国的“高考”,无论是考试内容,还是所使用的评价标准,均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其考试结果及其意义也不能相提并论。黄全愈教授所说的1996年申请哈佛的365个“高考状元”,并不能简单类比为中国高考各省的文、理科“状元”。哈佛拒收SAT“状元”从一个侧面说明,美国的“高考”,尤其是广为使用的SAT1综合测验,在选拔人才的有效性等方面存在某些不足,需要加以改革,而并不能从中得出北大、清华也必须拒绝高考“状元”的结论。

  实际上,近几年来美国教育界对SAT考试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加州大学校长曾提议加大各分校取消录取时对SAT的要求。这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SAT的有效性与公平性问题以及SAT辅导班的负面影响。据任职美国教育理事会的齐森先生介绍:“有人比较了录取时参考SAT和不参考SAT的结果,发现差别很小。还有研究发现用高中成绩录取甚至比SAT还要有效。”“由于少数族裔的学生考分普遍较低,如果强调SAT势必会淘汰掉过多的少数族裔学生。”[5] 此外,为了增加SAT考分,许多考生都要花费相当可观的费用,参加考试辅导班或聘请老师个人辅导。这种辅导班给考生的“恶补”,不仅不能使学生学到真正的知识,而且给家长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加剧了入学考试的不公平。

  再来看中国的高考制度。中国大陆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创立于1952年,其源头与台湾地区的“大学联考”制度一样,可溯至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公立高校的统一招考。五十多年来,我国“高考”几经变革,既有招考内容与形式的变革,更经历了对高考的彻底否定——改用推荐上大学。七十年代后期恢复考试招生制度后,高考科目设置和招生办法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演化为现行以“3+X”全国高考模式(含部分省市自行命题)为高校招生主要渠道。台湾的“大学联考”从2002年开始为“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所取代,目前采取“指定科目考试”和“推荐甄选”两种渠道,而以前者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大陆的统一“高考”,还是台湾曾实行的“大学联考”,其考试理念和测验项目均与美国的“高考”存在巨大差异,考试内容、考试科目是与中学教学课程相吻合的。当今台湾地区虽实行“多元入学”改革,但仍以“考试分发入学”方式为主,它所使用的“指定科目考试”也是与中学教学科目相关联;只有“甄选入学”方式采用类似美国SAT的“学科能力考试”。

  评价中美“高考”制度的得失,必须顾及两种不同考试制度赖以产生、演化的社会土壤,否则,很容易以偏概全,给人以误导。当我们谈“‘高考’在美国时”,切莫忘记“大学”在美国、“文化”在美国、“法制”在美国、“信誉”在美国、“管理”在美国……,正是这许许多多的“在美国”,构成了整体的美国,并对美国的“高考”制度及其运作产生影响。黄全愈教授对此避而不谈,这样的中美“高考”比较难免牵强附会、以偏概全。这里略举几例。

  其一,对中美考试功能的解释,以偏概全。黄全愈教授说:“作为一个在美国就学的中国学生的父亲,我有机会近距离观察美国的考试制度,并越来越觉得,美国与中国教育中,考试的作用有着本质的区别,而高考和大学录取过程中的各个方面,更是集中了这种区别。” 为了说明这种差异,他先是举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国内读者来信提到其孩子“小峻”,因参加小学“入学考试”成绩没上线,被学校拒绝录取;另一个是黄教授孩子“矿矿”在美国参加小学“入学考试”的事例。然后得出结论:“中国学校对孩子进行‘考试’,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淘汰之。美国学校对孩子进行‘考试’,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改善之。” [6]在这里,人们不禁要问:全中国到底有多少学龄前儿童因“入学考试”不合格而被拒于校门外?“小峻”事例可谓绝无仅有,并不能代表中国学校考试的功能。

  黄教授又说:“考试本身只有检测功能,没有淘汰功能。……考试只显示检测的结果。至于怎么处理这些结果,与考试功能无关。”[7]这是将不同性质的考试混为一谈。众所周知,按照不同标准或目的,考试可划分为不同类型。如:选拔性考试与水平考试,大规模教育考试与一般教学考试,课程结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等等。在国外,大规模选拔性教育考试习称“高利害考试”,因为它直接同考生切身利益相连。选拔性考试的一大特点就在于淘汰,这从其命题注重区分度,到考试成绩的解释诸环节都能反映出来。中国如此,美国乃至世界各国无不皆然。没有考试结果,依据何种标准来评价学生的优劣?如果考试结果与淘汰直接相连,这样的考试就具有选拔功能。至于水平考试及平时教学考试,主要侧重诊断、反馈功能。美国现有多种教育考试,包括“中小学成就和诊断考试”、“美国教育进程国家评估(NAEP)”以及SAT和ACT等。这些不同类型的考试承担着各自的功能,其中SAT和ACT(即所谓美国“高考”)就具有一定的选拔功能。

  其二,对中美考试方法的解释,以偏概全。以作文考试为例。黄全愈教授对美国的作文考试方式推崇备至,认为“开卷有益”,而对中国高考的“闭卷作文”则痛加贬抑。美国高校招生对于语文写作能力的考察,主要采用“开卷作文”方式,迄今,SAT1和ACT考试并没有写作项目;只有一流大学才要求学生参加SAT2的写作考试。中国高考对于语文写作能力的考察,则采用“闭卷作文”方式。本能,无论是“开卷作文”,还是“闭卷作文”,只要是作者自己写作的,应该说都能反映其真实的写作水平,本无所谓优劣之分。但是,在黄教授看来,中国的“闭卷作文”则是“今八股”,万万要不得。

  黄全愈教授以2001年高考作文为例,认为,《赤兔之死》得了满分,在作者姓名尚未公布的情形下,即有名牌大学表示要破格录取,这“是由一考定终身发展到一文定终身,是在为考试文化的‘今八股’推波助澜。”他甚至断言:“这种闭卷的套路文章做得越多、越美,孩子的思维恐怕就被禁锢得越窄、越僵”。[8]这一结论可谓武断之极!以何种标准录取学生本是大学自主招生的权力,为什么黄教授所津津乐道的在美国饼干卖得多能够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而在中国高考作文得了满分却不应该被名牌大学录取?饼干卖得多是能力,作文得满分就不是能力?在满分作文的背后(只要真正是作者所写),折射着考生扎实的语文基本功和高超的写作能力,这样的学生不录取,难道非要录取错别字连篇、语无伦次的学生,才不“为考试文化的‘今八股’推波助澜”?我们不妨以史为鉴,检验是否“这种闭卷的套路文章做得越多、越美,孩子的思维恐怕就被禁锢得越窄、越僵”。当年胡适参加第二次庚款留美甄别考试,作文得了满分,被选派赴美留学;卢冀野报考东南大学,钱钟书、吴晗报考清华大学,臧克家报考青岛大学,国文获得满分或特优,被破格录取。这些人并未因闭卷作文做得好、做得美而思维狭窄、僵化;恰恰相反,后来却成为20世纪享誉中外的学术大师!

  其三,对于中美基础教育的评价,以偏概全。黄全愈教授在《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中,曾对中国高校至今没能培养出诺贝尔奖的人才提出批评,并将其归咎于基础教育方法与观念的失误。对此,已有学者予以反驳。[9]这里只就高考与应试教育的关系略加论析。在黄教授看来,中国的教育——从幼儿园到大学,是典型的“应试教育”,中国的“高考”是“一考定终身,甚至是一分定终身”。[12]“高考成了制约人才资源发展的瓶颈:瓶口外——高考选拔人才的方式引导着全国的中小学教育,连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也去‘残酷’地培养一流的考生;瓶口内——按照陈旧而落后的评价体系去扩大招生、培养学生,反而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考生’,而不是‘高素质的学生’。”[10]

  当今中国,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大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及选择性显著增加,所谓“一考定终身”、“一分定终身”的说法,并不能反映中国教育的实际。考生即使考上大学,若不再努力,同样面临就业的危机与压力,其“终身”并非由一次“高考”所定。高考对于基础教育的影响是利弊并存,并不是“制约人才资源发展的瓶颈”;“高质量的考生”与“高素质的学生”之间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关系,“高质量的考生”完全可能成为“高素质的学生”,反之亦然。不知黄全愈教授所谓的“高素质的学生”是以什么作为评价标准?如果以美国的基础教育为标准来衡量中国教育的优劣,那么就不应一概否定中国的基础教育。

  在中国接受基础教育、大学教育的杨振宁教授,曾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这一结果本身就证明,中国教育过去并不是只培养“高质量的考生”,而不培养“高素质的学生”。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杨振宁教授今年6月在北京与中国基础教育界代表座谈时指出,中美教育传统区别很大,中国要了解美国教育的背景,中国的教育问题,“不是把美国的哲学搬过来就可以解决的。”“4亿中国城镇居民今天接受科学的思维,或科学的办法,绝不比美国一般人低。从教育成功率来讲,美国是12年义务教育,可是纽约市,12年义务教育出来,文盲多得很。他们那里很多的学校认为,孩子在学校是一个祸害,得赶快把他们送出去,不管他们会不会念书,其结果造成两极分化,一边是受过很好教育的人,一边是知识水平、思维方法、素质品位、价值观都不理想的人。从总体看,我觉得不如中国4亿城镇居民的受教育程度高。”[11]

  再以黄全愈教授本人为例,他也是得益于国内的基础教育及“高考”。正是赶上恢复“高考”招生制度及教育改革,黄教授才能上大学、出国留学,否则,“推荐”不可能将他“推”到美国。在海外谈论中国教育,一定要立足中国的实际。正如有的论者所言:“在华裔大谈美国教育成功的故事时,很多人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就是几乎所有华裔子女成长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渗透着中国传统教育的理念与方法。”“接受了西方教育的留学人,只是中西教育的受益者,而非打造西方教育的先驱,所以不合适去指责中国教育。”[12]。

  综上所述,中美两国国情的差异,决定了学习、借鉴美国高校招生考试经验,应切合中国的社会实际。高校招生考察考生高中阶段的平时学习成绩、个人特长及社会服务表现等综合素质,考察写作能力实行开卷作文,这些在美国行之有效的举措,但在中国实行起来却困难重重。我国高考改革不可能照搬美国的招考模式。评介美国“高考”制度,既要肯定其优点及其适应性,也要看到其基础教育和“高考”所存在的局限性。

  近年来,为了回应舆论界的批评,减少SAT考试的弊端,美国大学委员会开始对SAT实行全面改革。在改革导向上,增加学术内容,删掉抽象推理的内容,加强大学入学考试与高中教学内容的关联性。“新版SAT将于2005年开始实测,改革后的SAT并不再需要补习,只要学好高中课程就可以考好。”[13]不久前,在天津教育考试院举办的“国际教育考试论坛”上,美国大学理事会高级研究员王湘波介绍了新版SAT1在美国大学入学考试中的特点、实测研究和影响。新版SAT1增加了更多的考试内容,其中一项重要改革即为写作测评。其评分步骤类似于自1994年开始实施的SAT2写作测验,要求阅卷者须有硕士学位,教授语言学;对于作文进行整体评分。

  美国SAT 这一改革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我国现行“高考”导向相一致的。我国高考内容与中等教学课程相关联,虽然对中等教育教学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也有其可取之处:它能较为全面地反映考生的学科文化水平,与入学后学生学业成绩的相关度较大。在教育改革过程中,既然美国的“高考”制度本身受到挑战,处于变革与完善之中,我们又怎能将其奉为金科玉律呢?哈佛拒收SAT“状元”,而北大、清华则争相招收高考“状元”,这并不意味着哈佛是从事“素质教育”,北大、清华是进行“应试教育”,只能说明中美两国国情及考试评价体系、评价标准不同,此“高考”非彼“高考”也。

 

注释:

[1] [8]黄全愈.“高考”在美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2003,50,190-19?.

[2] [10]陈磊等.美国高校招生制度能否“存活”中国[J].中国青年报,2003-9-16.

[3] [5] [13]齐森.美国教育考试与评价现状[J].中国考试(理论版),2004(1).

[4] 姜蕾.亲历美国“高考”——一个中国留学生对中美考试制度的认识[N],文汇报,2002-3-18.

[6] [7][12]黄全愈.近看美国高考(上)[N].中国青年报,2003-10-18.

[9]章启群.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得诺贝尔奖—— 从黄全愈先生的素质教育观念谈起[J].学术界,2004(2).

[11]李家杰.杨振宁教授比较中美教育[N].光明日报,2004-6-14.

[12] 请不要这样指责中国教育[N].中国教育报,2004-4-11.

(本文刊于《湖北招生考试》(理论版)2004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