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2014年9月19日。http://www.jyb.cn/Theory/zjld/201409/t20140919_598647.html
以高考改革为主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社会极其关注。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作为一种大规模统一考试,高考也有其局限性,长期实行之后,对中小学教育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公平、科学选才,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兼顾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有不少亮点和新意。
《实施意见》首先充分肯定了考试招生制度的功能与作用,强调改革开放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确实,以往高考在科学选拔人才、保证高校生源质量,促进学生努力向学、提高民族文化水平,维护教育公平、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流动、保持社会活力等方面,一直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经济的腾飞、社会的发展,都与高考制度的恢复和改革密不可分。
但是,“物盈则亏,法久终弊”。再好的制度实行久了都会出现问题。19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人人都说好,但实行多年之后,在充分发挥公平竞争机制、选拔大量优秀人才的同时,局限性也日益显现,特别是对中小学教育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中学只抓智育而忽视德育和体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负担过重,等等,因此确实需要不断改革。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当前中小学课程改革、教学模式改革、高校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等,都需要以高考制度改革为重要前提和基础。高考制度应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继续发挥正向功能,减少对基础教育的消极影响,具有长远的生命力。
公平与科学,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两个关键词。高考改革的目标,必须着眼于让人民满意与对国家有利两个角度。
从根本上说,让人民满意与对国家有利两个方面应该是统一的。让人民满意就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对国家有利最终必定有利于人民,也就能让人民满意。不过,两者也有不相契合的时候。因为方案制定者或教育理论工作往往比较注重从创新人才的培养、改变应试负担的角度思考问题,相对关注科学选才方面;而百姓比较容易从自身立场看问题,最为看重改革是否公平。因此,在设计高考改革方案时,让人民满意与对国家有利两者需要兼顾,既守望招考公平,又讲求选才效率。
公平公正是大众对高考最为关注的方面,也是高考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精神之所在。因此,在推进高考改革多样化的同时,尽可能维护高考制度的公平性,防止升学从“拼学”“拼分”演变为“拼爹”,是政策制定者始终应考虑的问题。
为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让人民满意,《实施意见》提出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从制度上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实施意见》可以说是一个以公平为首的改革方案。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另一个关键词是科学。科学选才对国家有利,最好能设计出既公平客观又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的高考改革方案。自从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后,高校分层更加明显,考生素质千差万别,通过统一考试甄别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所有高校提供唯一录取依据,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分数决定论”越来越不符合时代发展。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于高考这样注重统一标准答案的大规模选拔性考试必须加以改革,改变分数至上的教育和招考模式。通过高考改革,希望能为考生减轻考试重压、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较为宽松的学习环境,促进人人成才,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异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尤其是保护有天资且兴趣向学的青少年健康成长。
因此,《实施意见》提出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实施意见》在促使招考方式多样化、多元化,科学选拔创新人才方面应该说颇有作为。
总之,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既积极,又稳妥,注意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而且注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通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可以逐步推广,需要总结经验的还可以逐渐改进。现在已经有了顶层设计,通过各地和各校的试点,希望能逐步形成兼顾公平与科学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